从4月1日起,落户浙江绍兴的医卫专家,将获得包括专项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助手和生活用车等工作和生活上的支持;而绍兴本地的卫生人员凡取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或外出进修等,也均可获得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这是绍兴卫生局近日为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作出的有关规定。
绍兴市重点引进的5类人才包括:国内有知名度的高级专家(指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某一技术领域带头人及优秀医疗卫生管理者;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国外具有以上1至3类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等人员。
该市明确规定:引进人才的薪酬可依据合作形式和业绩贡献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引进单位要为前4类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成年子女落实工作,为其未成年直系子、孙办理优先择校入学等手续。同时,对引进上述的1—3类人才,根据携带项目给予一定数量的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对列入省、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市卫生局每项按1:1的标准进行配套资助,推广项目以1:2资助;列入省级重点学科的每个资助20万元、列入市级重点学科的每个资助15万元,并规定所在医疗卫生单位要以1:3的比例配套,经费使用实行学科带头人的项目法人制。对国内知名的高级专家在绍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为其配备助手并安排工作及生活用车,并发放学术性津贴。
为提高卫技队伍整体素质,该市卫生局对在职深造的卫生人员实行奖励:取得博士学位的奖励8000元;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5000元;对乡镇卫生院中取得学士学位的奖励2000元。对出国和出省专题进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0元/年和5000元/年的资助。
绍兴市还为每一位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市级中青年名中医配备1-3名助手,并设立专项资助制度,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带教经费;对接受中医(中西医结合)本科毕业生的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市卫生局按每人每年10000元,连续资助2年的标准下拨专项培养经费,以加强中医药学的继承和发展。
据悉,早在2001年,绍兴市就已开始实施人才培养奖励政策。仅绍兴市人民医院就有8位硕士每人获得2000元的奖励。
来源:新华网